国防警钟长鸣2020年7月27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修订)》
新条例对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提高全省人民的国防意识,又一次敲响了时代的警钟
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国防警钟必须长鸣不已
当前南海、东海局势错综复杂,国际形势继续发生着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全球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
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海岸线总长6500公里,海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沿海岛屿3000多个,战略位置显要,海防任务繁重
普及和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提高全省人民的国防意识,情势尤为迫切,任务更加艰巨
1989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
近些年来,国防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
修订现行条例,使其更加适应国防教育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加符合上位法规定的原则要求,同时将全省相关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近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修订)》
新条例在具体内容上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调整和完善
——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
新条例对国防教育的方针和原则进行了完善,明确了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分类组织实施
——专职人员、专门办公
新条例明确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国防教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考虑到国防教育委员会作为一个议事协调机构,有20多个成员单位,需要有一个具体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新条例进一步明确:“国防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同级军事机关,由军事机关、文化宣传、教育、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的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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