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兴仁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5篇材料]第一篇:中卫市兴仁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中卫市兴仁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如下: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和区、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一指导、协调、管理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三)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四)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受镇人民政府委托承办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等有关事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五)负责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发生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提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责任人提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六)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七)综合管理、协调全镇安全检测、检验工作;(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二、派出所安全生产职责(一)负责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的监督管理;(二)协同有关单位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并依第1页共59页据有关法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三)查处破坏生产经营活动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四)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
1、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验收;2、负责歌舞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