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院公文管理工作,使公文处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程序化,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是传达上级精神,发布行政决议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和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各级领导和办文人员要增强公文意识,树立高度责任感,严格办文程序和制度,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发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确、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第五条院长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院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根据我院实际,我院公文的主要种类有:1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科室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适用于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事项
适用于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单位和不相隶属机关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单位的询问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单位请求指示或批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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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七条公文一般由文头、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第八条公文文头一般包括文件名称、发文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