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对长江经济带工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差异摘要:本文将环境规制分为强制型、市场型与自愿型,以长江经济带9省2市产业为研究对象,分析了2005-2014年间三种类型环境规制对区域内工业技术创新的影响
实证结果发现,市场型和自愿型的规制手段对工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效果呈现了先抑制再促进的倒“U”型结构;但强制型环境规制对工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则呈现了现促进再抑制的效果
本文进一步发现,对于市场型环境规制来说,倒“U”型拐点的规制强度为10
05,而当前长江经济带市场型环境规制的强度为10
65,正处于促进工业创新阶段;对于自愿型环境规制来说,其拐点值为-1
68,当前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为-0
245,跨越拐点值转向促进作用
与之相反的是当前强制型环境规制强度为0
44,而拐点规制强度为0
66,尚处于抑制创新阶段
关键词:环境规制、工业技术创新、长江经济带1引言长江经济带是我国经济最为活跃且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
2014年长江经济带GDP总量占全国GDP的44
5%,区域内20个城市位居全国GDP前50强之内,与此同时长期的粗放式工业发展模式使得区域内资源过度消耗,对生态环境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沿江产业增长模式由要素驱动向科技创新驱动转变,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加大区域内生态保护力度,促进长江岸线有序开发,显著改善长江生态环境
随着近年来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力度加大以及环保措施的多样化,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传统观点认为,环境规制强度的提升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进而降低企业竞争力
波特(1991;1995)则认为,严格而灵活的环境规制会促进创新来弥补运营成本的提升,并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这就是著名的波特假说
因此,当环境规制强度和工业增加值提升的同时,我们更为关注的是这种效果是否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