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一)研究背景借由上述交易模式,购房者增强了支付能力,取得了所购房产期待权;开发商收到全额房款,快速回笼了资金;银行拓展了业务,带来相对稳定的利息收益
三方各获其利,可以说设计的精巧至极
按揭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资产业务,对推动普通民众居住条件的改善、促进房地产行业的持续活跃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其他资产业务相比,按揭贷款业务的风险虽然较低,但仍不可避免,这是由贷款业务的风险通性决定的
首先,按揭贷款对购房者是一项较重的经济负担
几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的按揭贷款对银行来讲仅相当于是一笔零售贷款,但是对购房者及其家庭来讲却是重担,很大比例的家庭需要将大部分的月收入用于偿还该项贷款,因此购房者家庭收入来源的不稳定或者各项支出比例的变更,可能会使按揭贷款存在较大的违约风险;其次,按揭贷款的期限较长,少则数年,多则近30年,银行承担该类贷款风险的期限远超其他类型的贷款;再次,经济形势的不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以及相关政策的变动同样会给银行带来风险,而银行的风险又可能发酵引起整体性的经济风险
1例如,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金融危机与经济衰退
因此,笔者认为,当前形势可能会催生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烂尾、迟延交房等现象,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数量预计会进一步增多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按揭法律关系的基础,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可能进一步导致商品房按揭中的借贷关系、担保关系等引发一系列不确定的变化,相比较其他合同解除纠纷而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纠纷的司法处理显得更为复杂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制定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调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重要规范,其中第24条、25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纠纷和按揭贷款合同解除纠纷得以一并处理的主要依据
该司法解释至今已施行近15年,在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