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的公开审判制度摘要:是否实行公开审判是一个国家及其法制是否发达和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在我国公开审判制度也越来与受重视
它具有彰显司法民主、推进司法独立的进程、督促法官素养的培养等功能
但也存在一些诸如法官不独立、不合适地公开审判、纠问式庭审方式等问题
进而文中提出了完善公开审判制度的几项对策
关键词:公开审判;审判方式;司法独立引言“正义不但要伸张,而且必须以看得见的方式伸张
”这句古老的英国格言形象而又深刻地道出了公开审判的重要性
公开审判一词,最早出现在近代反对封建专制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是在法国大革命中正式创立的,它是对欧洲中世纪实行秘密审判的反动,对民众要求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的正式回应
在此之前,欧洲封建社会实行纠问式诉讼制度,案件的审理不向社会公开,甚至也不向当事人公开
秘密审判为封建司法的专横和擅断提供了庇护所,同时也强化了审判的恐怖和威慑作用
十八世纪被誉为刑法之父的贝卡利亚首先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明确提出“审判应当是公开的,以便社会舆论能够制止暴力和私欲”这一理论
而作为一项制度,公开审判首先在1787年的《美国宪法修正案》和1808年的《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得到确认
在现代社会中,公开审判制度是否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已成为一个国家民主和法制健全与否的重要标准之一
一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及对象对公开审判一词的含义,《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这样解释:公开审判(OPENTRIAL),诉讼原则之一,法院对诉讼案件的审理及判决,除有特别规定者外,都在法庭公开进行,允许公众旁听
(一)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有以下两个方面1
公开审判制度包括审理和判决的公开即公开审理、公开宣判
公开审理是指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调查核实与法律运用活动应为各方知晓,公开宣判则要求司法裁判的内容要为公众所知道
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开宣判并不等于公开审判
公开审判制度一般由宪法规定,它是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