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小编整理]第一篇: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为了使项目部职工明确职责,保证施工安全、质量及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问题的处理,确保领导及时准确的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问题,避免问题恶化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市轨道交通1号线02标段项目经理部二、请示和报告的主要内容1、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2、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3、突发事件、事故、问题;4、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5、地铁车站、明挖段围护结构施工、基坑开挖、主体结构施工中质量及安全隐患的重要问题;6、处理重大问题过程中,遇到的棘手无法处理的问题;7、需要请示报告的其他重大问题;三、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项目部工作人员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人或部门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以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第1页共9页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他事项三日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上报事项由项目经理经会议研究确定;四、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2、报告人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3、对一些影响施工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中铁四局集团第XX市轨道交通1号线02标项目经理部第二篇: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中项目部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做好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本项目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实或事件以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时,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按照本制度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和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报告的制度。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项目经理管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项目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协调此项工作,设专职联系人。第2页共9页2.下列人员为本报告所称重大事项的报告义务人。(1)项目领导班子。(2)项目各部门负责人。(3)项目管理人员。上述报告义务人均负有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点向公司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内部重大事项的义务,并对本部门或本公司日常联系人所报告事项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三、重大事项的范围及报告时点1.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或各单位发生以下重大事项,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布或合同签署前5个工作日内报告:a.签订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境内建筑工程(包括总承包、设计、施工、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