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户籍改革政策XX年消息:20XX年户籍制度改革4类人将受益]户籍改革必将取消户籍金融网免费发布全国户籍改革政策2016年消息:2016户籍制度改革4类人将受益,更多全国户籍改革政策2016年消息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全国户籍改革政策2016_消息:户籍制度改革4类人将受益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扎实有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会议指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事关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户籍制度改革,这4类人将受益。27个省市区出台户籍改革实施方案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从目前来看,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在上午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现在为止,有27个省市区都出台了户籍改革实施方案。一些地方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积极突破,比如说安徽已经基本放开了全省户籍管制。新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又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放宽农民转移人口的落户限制。当然,超大和特大城市的情况特殊,要专门制定办法。除了超大和特大城市以外,其它城市都要进一步降低了落户条件。比如,除超大城市以外,要放开大学生落户,要放开技术工人的落户,这些政策的含金量都是比较高的。坚持以人核心推进城镇化,在下一步工作当中一定要根据各地情况积极探索,逐步加以解决。2016全国户籍改革政策户籍统计要注意三条原则关于开展户籍统计问题,黄明表示公要特别要注意三条原则:一、这些人是不是已经在城镇实际居住、生活、学习。二、是不是在城镇就业的。三、有没有享受城镇基础设施和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第1页共3页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与城镇原有居民同等待遇。实事求是反映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公安部还要求明确统计标准,实事求是反映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在新增城镇户籍人口的统计工作中,根据其在城镇实际居住生活、就业、享受与城镇原有居民同等待遇等情况,认真进行甄别核实。把握落户原则,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意愿,分类实施,有序推进。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跟踪问责。户籍制度改革4类人群将受益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2、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3、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4、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第2页共3页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5、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6、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