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的利弊篇一:科举制度的利与弊科举制度的利与弊一、科举制度的产生与发展隋开皇七年(公元587年),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规定采用考试方法选拔官吏,并于开皇八年设立“志行修谨”(有德)和“清平干济”(有才)两科,以选拔人才
大业三年(公元607年),隋炀帝又在诸多科目中设立“明经”、“进士”二科,以考试策问取人
这就是科举制的真正开始
因其基本做法是设立科目,以考试举士,故称“科举”
唐代继承、发展和完善了隋代开始的科举制
唐代的考试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常科,二是制科
考试合格被录取称为“及第”、“登第”、“登科”,考不上就叫“落第”
宋代完全继承了唐代的科举制就,并且有一些重要的改革
宋以后的元代也实行科举考试,而且已经实行三级考试,即乡试(各行省的考试)、会试(京城的礼部考试)、御试(殿试),考题都出自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
但是,科举考试的完备阶段却在明清两代,而流弊之盛也在明清两代
两代制度基本相同,只是清代在录取时分为满汉两榜,满汉考生的内容也有所区别
明清两代科举的正式考试也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录取,考试内容以八股为主,每级考试都严密而繁琐
殿试以后,一般还要经过朝考才能分配官职
二、科举制度的好处与弊端首先,科举制打破了门阀制度的出身限制,对国家而言,大大拓宽了选拔人才的基础,为选人用人开辟了更大的空间,对社会而言,是给更多中小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提供了参与治国和施展才能的机会,这无疑有利于社会发展与国家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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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它与以前的人才选拔制度相比,具有相对公平、公正和公开的优点,是用人制度的历史性改革与进步,非但影响了日本、韩国、越南的科举制,也影响了欧洲的文官制
正是科举制为古代中国选拔了数以百万计的可用人才,虽然他们之中并非都是杰出之士,但能过关斩将,荣登金榜,也绝非等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