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领导干部信访工作制度[大全五篇]第一篇:省住建厅领导干部信访工作制度省住建厅领导干部信访工作制度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进领导作风,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XX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鄂纪发[2013]4号)和有关规定,建立厅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重点接访、带案下访和上门回访等信访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厅党组书记、厅长对本厅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信访工作的厅领导对信访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厅领导对职责内的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分管厅领导会同有关处室研究信访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保障,解决信访难题
三、坚持领导干部批阅群众来信领导干部要坚持批阅群众来信
办公室会同信访接待中心,每月对群众来信反映的重要事项进行分类,报厅长和分管领导批阅
四、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
厅办公室每月安排1名厅领导到群众接待中心接访,时间不少于1天,遇有重大信访疑难问题,领导干部应及时到现场接访
要通过厅门户网站等公开接访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接待时间、地点等,方便群众参与
五、实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处理信访案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案下访
厅党组成员每年带案下访解决信访疑难事项不少于1件,由办公室会同信访接待中心进行筛选,分送各位厅领导,切实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调处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
六、做好领导干部督办重点信访案件和上门回访厅领导干部每年督办重点信访案件不少于2次,协调解决陈年积案和重第1页共13页点疑难信访案件
对有典型意义的信访案件,要做好上门回访工作,及时收集民意、协调纠纷、化解矛盾
第二篇:2015省住建厅工作要点201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一系列会议精神,以新型城镇化为统领,以县城建设攻坚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