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劳动人事及行风建设管理制度汇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聘任的有关规定根据XX省卫生事业资格试行条件以及有关职称工作文件精神,为提高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聘任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规定如下:一、职称晋升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职业道德、医德医风考评合格
1、任现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者,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期1年申报;(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4)有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务行为已受到查处或已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期4年申报;(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者,延期2年申报;情节严重的,延期5年以上申报
2、学历、资历条件(1)申报正高资格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卫生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高级专业技术服务满5年;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卫生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七年;(2)申报副高资格:①获得博士学位,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④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七年;⑤1970年底以前大专毕业,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⑥1984年底以前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8年,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七年;⑦护理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以上,并取得护理专业的专科学历以上学历,受聘主管护师5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3)关于申报破格条件:破格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但受聘现卫生专业职务必须满五年
具备规定学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