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情况汇报一、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一般是每月召开一次
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计划、措施,听取各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对各支委会工作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院党组集体领导下的“一把手有限负责”的领导体制
根据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探索形成党委“一把手有限负责”的领导工作格局
这种格局的实质是,决策由集体做出,领导由集体实行;而在执行决策、推进决策落实的层面上,实行“一把手负责”
院党组对一切重大问题的决策都必须由党组班子集体讨论表决,任何个人无权做出决策
对于不需要集体讨论表决的各项日常工作,由各分管领导负责,同时由党组一把手承担连带责任,从而加强党组一把手对日常工作的领导责任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了党组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特别是进一步规范了集体表决制度,完善了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规则和程序
三、进一步明确了一把手的责任内容,健全了一把手责任体系
党组一把手的责任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报告或汇报工作
党组一把手就重大事项定期向院党组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是接受质询或监督
党委一把手有义务接受党的委员会、代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监督和工作询问
三是建立了引咎辞职制度
明确规定了哪些责任必须引咎辞职
由党委一把手向党的委员会、代表大会或上级党组织提出
四、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推进和约束一把手科学规范地行使权力
要本着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原则,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推进党内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以此推进和约束党委一把手科学规范地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