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纪委监察局职责在市纪委监察局、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纪委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区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区委全面负责。区监察局仍属于区政府序列,接受区政府领导。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决定,依据行政监察法,对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区政府及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法律授权或依法委托的其他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进行监察;3.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和政府行政机关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实施责任追究,开展巡视监督,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4.检查和处理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并可直接受理和查处下级纪检机构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调查处理区监察局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并可办理下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变更或撤消下一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对区监察局的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等申诉;6.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廉政文化建设;第1页共2页7.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制定或修订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区内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实施意见等工作;8.负责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和派驻纪检组、纪(工)委、监察科的组织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相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工作;9.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