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规章制度第一章1、本细则,由监察员协助局长负责实施,每个干部职工都有监督检举权。2、本细则自2002年3月4日起施行,在试行中可提出修改建议,但在未修改前,不得拒不执行。3、本细则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在本细则制定之后出台的本局有关新规定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局新规定为准;各科室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对外承诺规定除外)。本细则未尽之处,比照本细则类似项目执行。4、每个干部职工都必须遵守各科室的有关工作制度和有关工作流程。第二章总则1、全局干部、职工是人民的公仆,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面向社会、面向用户、面向生产和工作第一线。2、全局干部、职工要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带头执行机关各种规章制度。要关心集体,爱局爱台如爱家,参与机关民主管理,联系实际,学政治、讲政治、学业务。3、本局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守则是。忠于职守、精通业务、勤政廉洁、热忱服务。4、本局工作人员言行准则是。要廉洁奉公,不徇情枉法;要艰苦奋斗,不奢侈腐化;要文明礼貌,不粗鲁蛮横;要严谨治学,不马虎疏忽;要敬业奉献,不贪图索取;要忠于职守,不推诿塞责;要一心为民,不自私自利;要团结互助,不拉帮结派;要开拓创新,不墨守陈规;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5、本局的工作目标是。高科技、高素质、高效率、高效益。第三章综合纪律一、行政值班制度第1页共13页1、上班时服装要干净整齐,不得赤膊和穿拖鞋,不得在办公室化妆,如发现,每次罚10元。2、上班不得看小说(本专业书籍、报刊除外),违者每次扣5元;不得干私活,不得下棋打扑克、玩电脑游戏等,违者一次罚10元。3、上班时间不得打架、骂人,违者一次罚200元。二、考勤制度一、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职工应及时、如实在签到簿上登记到局时间和离局时间,并自觉在人员岗位去向牌上做好标记。二、上下班时间以县府通知为准,超过上下班时间半小时到局或提前半小时离局的;不及时登记超过两天的,均视为缺勤(公事除外)。三、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气象台实行轮流值班制,测报值班一天(24小时),休息一天,逢节假、双休日可以再补休一天。四、行政、科技服务科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每月可有两天时间(工作日)自行安排。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可以安排补休。五、职工在休息期间,如因工作需要,接到局里通知后,应及时到单位报到。六、考核办法:(1)每月出勤数=值班(测报)日数×2+办公日数+节假、双休日数。(2)出勤数等于该月天数为满勤,出勤奖按干部考勤考绩奖发放。(3)出勤数少于该月天数为缺勤,事假缺勤一天扣20元,一个月缺勤事假天数超过5天,则不享受该月的出勤奖,病假缺勤一天扣15元,以此累计算直到扣完为止。。病事假原因除外,缺勤天数一律作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50元,超过2天则不享受该月的出勤奖。(4)出勤数多于该月天数为超勤,超勤一天加5元。七、请假3天以内科、台长批准,请假4天以上,由科、第2页共13页台长提出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八、本办法自2002年4月起施行,以前规定有矛盾之处,以本制度为准。四、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报告范围中层以上干部2、报告内容⑴、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项规定的行为。⑵、本人发生违反乱纪行为和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问题。⑶、家庭成员违反计生政策和违法犯罪行为情况。⑷、工作上需要上级予以理解、支持的问题,采取的决策措施有可能引起群众误解和非议的问题,以及有必要事先与上级沟通的情况。⑸、办企业、工作调动、职务提拔、出国出境定居、公费或自费留学、公费旅游等情况。⑹、其他重大事项。3、报告审批程序⑴、属于上述需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本人在作出处理前一个月内,应主动向局长提交书面报告;若属不可预见性的事项,发生后必须按规定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⑵、局长视报告的情节轻重,及时召开局务会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同时上报市气象局。⑶、凡无故逾期报告或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五、干部勤政廉洁制度1、不准奢侈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