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对各部门、分公司及各直营店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加强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所有直营店
二、备用金范围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5、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分公司及各直营店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经部门领导、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
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填写“报销单”,并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将“报销单”交审计部审核,审计部将审核无误的经财务负责人、总裁签字审批后的“报销单”转交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审计后的“报销单”,办理报销手续
3、财务中心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4、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5、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第1页共3页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报销,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
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6、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申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