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管理制度学籍档案管理制度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严格执行《XX市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XX县区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二、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籍资料管理人员和学籍资料电脑管理员,负责处理学籍资料的整理、归类和输入电脑,进行数据管理
三、学校设立一个独立的学籍资料档案室,该档案室是贮存各种学籍资料文件、各年级学生学籍档案的重要场所,任何人未经教务处领导或学籍资料管理员允许,不得翻阅各种文件和资料,以确保文件和资料的保密性
四、所有学籍管理文件、资料的入档、保管、借出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整理,以确保文件资料的系统、完整
五、各种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和学生档案资料原则不外借阅;需要借阅的文件、资料,应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六、各类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应按类合理放置,做到规范、整齐、易查找
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并补回
七、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蛀等安全工作
八、做好重要文件的保密工作
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XX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我校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学籍管理,特制定坪山高级中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一、学籍(一)、高中一年级新生经入学考试,审查合格被录取后,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准许入校学习,取得学籍,学校发给学生证
(二)、新生被录取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学校办理注册者,不保留入学资格
如因病或特殊情况,第1页共13页经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学籍
新生入学后,经学校复查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不符合招生条件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教育或取消学籍
学生在甲地学校参加入学考试录取后,因家长调至乙地,学生必须随行,征得乙地学校同意和上级主管教育行政审批后,可将该生的录取证明和成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