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制度看守公正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总结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政法事业发展规律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公正廉洁执法是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企望和普遍追求,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关键所在,同时又是对法官的关心爱护
而公正廉洁执法的大敌是执法不公不廉,那么如何有力有效防止不公不廉之敌入侵搔扰呢,笔者认为在利用好道德、情感等诸多防卫力量之外,要让制度看守好公正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认真执行制度,对不公不廉最具杀伤力,震慑力,同时也是对公正廉洁最安全最效的保护
让制度看守好公正,就是实实在在地按制度办事,对违纪违法者不论涉及谁,不论问题大小,只要触犯了制度法纪,就要一丝不苟,不折不扣的处理
而遗憾的是,近年来,为加强法官的管理监督,使其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失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法院虽然制订了大量的管理监督规章制度,但违法乱纪,滥用职权,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办金案、人情案、关系案的仍时有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许多规章制度被驾空,形同虚设,发挥不出应有的威慑、警示作用:有的将制度高撂一束,强化成了墙化,变为年画,仅用以养眼而己;有的耍小聪明,钻空子,打擦边球,搞变通,使制度法规的神圣性、警示性和规范性被亵渎;有的权大于法,老子天下第一,滥用职权,把个人意志凌驾于制度之上,以违反法令为能事;还有的对藐视法规而作奸犯科者,网开一面、下不为例、特事特办,视为会处事、会做人
制度法纪,被异化为执纪者的获利私的工具,捞取好处的筹码之后,使制度法纪沦为稻草人,防腐的高压线成了不带高压电的跳跳绳,一切不公不廉者将会变得更加无所顾忌,胆大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