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宣传报道奖励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瑶族乡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充分调动全乡通讯员信息报送积极性,及时迅速地宣传报道**乡经济、社会、文化、民生等各方面的动态信息,宣传**,提升魅力,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经研究,制定本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一、信息宣传报道内容凡与**乡经济、社会各方面有关的通讯、报道、信息稿件、理论调研文章都可
二、奖励办法对于各信息员上报的信息稿件及新闻报道在县、市、自治区以及国家级刊物刊登的,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一)新闻报道在县广播电视台发表一篇,奖励20元
在市级《**新闻》发表一篇奖励200元,其他频道奖励100元
在自治区级《**新闻》发表一篇奖励500元,其他频道奖励200元
在国家级频道发表一篇奖励1000元,在市级《**日报》发表一篇,头版奖励100元,其他版奖励50元,其他市级报刊发表一篇,奖励40元
在自治区级《**日报》发表一篇,头版奖励300元,其他版奖励200元,其他自治区级报刊发表一篇,奖励100元
在国家级报刊发表一篇,奖励500元
(二)信息稿件和理论文章在县级《三江信息》等刊物刊登一篇,奖励20元
在市级各部委办局刊物上刊登一篇,奖励40元
在自治区级各类信息刊物刊登一篇,奖励100元
在国家级各类信息刊物刊登一篇,奖励500元
荣获县级理论调研文章奖一篇,按一、二、三等,分别奖励150元、100元、50元
荣获市级理论调研文章奖一篇,按一、二、三等,分别奖第1页共2页励300元、200元、100元
荣获自治区级理论调研文章奖一篇,按一、二、三等,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
(三)网络信息在《程阳桥》《三江党建》等县级网站发表一篇,奖励10元
在县各部委办局等网站发表一篇,奖励5元
在市级网站发表一篇,奖励40元
在自治区级网站发表一篇,奖励100元
在国家级网站发表一篇,奖励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