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许可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摘要]我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已
shy;历了4个年头,其作用和效果是显著的,但实践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笔者试从实践层面对我国行政许可制度中的不足进行了归纳与剖析:一是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概念不清,为行政权力的滥用留下了空间;二是行政许可程序规定不完善,为行政许可的“暗箱操作”留下了可乘之机;三是行政许可救济制度不健全,公民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笔者对上述问题从立法以及贯彻落实法律的角度提出了完善的意见
[主题词]行政许可不足完善行政许可是具有许可职权的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以颁发书面证照的形式,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行为
①许可制度能够有效调节社会政治、**、文化等各方面事务,因此,行政许可作为行政机关一种刚柔并济的管理手段,被各国广泛应用于行政管理活动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也日趋广泛
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的有序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我国在20xx年8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概念、设定、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行政许可法》从实施到现在已
shy;历了4个年头,在规范许可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与此同时,由于法制不健全,法律的滞后性等因素,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严重阻°shy;了市场**体制的建立,也影响了行政效率和政府形象,给公民法人带来日益沉重的负担,因此,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理清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概念,填补行政权力滥用的空间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以前,通常都以行政审批来指代法律意义上的行政许可
即便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后的今天,行政审批仍然频繁使用在政府公文里,以至于很多人将行政审批与行第1页共9页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