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特征、缺陷及现实影响摘要: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对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中华法系的解体,西方的法律思想传入中国,中国的法律制度开始逐渐被西化
我们一味的对古代中国的法律思想、法律制度全盘否定,却少有吸收借鉴其精华去指导现如今的法治建设
本文试从现在视野看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从而论证其对现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中国古代法律;特征;缺陷;影响;儒家中国古代的法律宣教制度,是封建集权政治体制下的法律宣教制度,是封建宗法家长制之下的法律宣教制度,是小农经济背景下的法律宣教制度
这一制度的最鲜明特色是:法律的宣教与德教不分,与家长制权威的宣示不分
法律宣教,被视为君父命令的传达,被视为家长向子孙进行训诫
宣教不在乎法律是非的认定、法定权益标准的普及,不在乎让法的科学规则成为社会生活的科学化指南,而在于让人民按照纲常塑造自己的道德,成为安分守己的良民
这种宣教活动,很少让我们感到有社会生活的科学规则、社会争讼的判断标准和解决办法的推广普及的属性,更多看到的是对人民道德训诫和日常行为威慑约束的属性
中国法律始于夏朝,夏朝的《禹邢》,是不成文的习惯法属于奴隶制的法
战国李悝造《法经》,开创了封建成文法典的先河
到唐朝永徽年间制定了《唐律疏议》,成为封建法典的楷模,也是“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
到清朝末年,帝国主义用大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封建法律开始解体
到新中国成立,中国法制史上下约四千年的漫长历程,其中各种法典数以百计,真可谓源远流长、资料浩瀚,内容极其丰富
1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征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有它的一定的继承性和连续性
综观我国古代法制为发展,有其自己固有的特征
1以儒家为内在的人性化1
1西周的德礼化与人性化我国古代法律一直本着人性化的原则在不断发展和进步,从国家建立之初一直到唐朝,我国法律一直在不断发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