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及材料采购招标管理制度(20XX年版)材料及分包采购招标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和投标人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质量,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一、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物资总金额在人民币壹万元(壹万元)以上的;二、公司对外发包工程(含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在人民币壹万元以上(含壹万元)的;三、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工程材料设备总金额在人民币壹万元(含壹万元)以上的;四、公司对外劳务分包工程(人工费)人民币壹万元以上(含壹万元)的;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由经办部门参照本制度的程序组织议标,主管领导负责过程控制,并由主管领导在公司例会上阐述招标程序和结果,会签完招标结果汇总表后方可定标签订合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划分第六条为加强招标工作的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公司成立招标小组,全面负责公司招标和议标工作,每一次招标均应先明确招标小组成员后方可开展招标工作
组长:总经理成员:由总经理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包括分管具体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和经办人第七条招标小组职责划分办公室用品及服务采购由行政部负责牵头;劳务招标和专业分包由工程部负责牵头,工程部负责成本控制;材料设备采第1页共6页购由市场部负责牵头,工程部负责技术和质量把关,预算部参与成本控制
一、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组织评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二、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
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