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场XX年管理制度土门按照农场2019年经营管理制度之规定,结合土门果园场实际情况,为了调动大队干部职工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实际职工和村集体经济效益最大化,经大队“两委”会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资产的管理1
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如办公楼、原集体老房子等)纳入大队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摧毁或占用,不得向外单位和个人进行抵押或担保,不得擅自变卖
不得擅自进行改造或改变其原有用途,违者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至司法机关
本单位所有的道路,水渠,电路,广场泵站等公共设施属于固定资产,任何个人不得随意破坏或占为已有,一经发现,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至司法机关
二、合同及收入管理1
鼓励本单位全体职工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不违背农场和大队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自主灵活经营
(1)承包合同当年度签订严禁签订长期合同(包括荒山、荒地、林地、竹园、鱼塘和其他未利用地等)
特殊情况需订立长期合同,经向大队提出申请,然后经农场党委扩大会集体研究批准
(2)严禁在价格上一次性定死或者签订低价合同
(3)严禁个人私自签订转包合同
(4)由农场项目资金投入改造的面积,每亩价格在原承包上另上调50-100元每亩
(5)历史签订的长期合同到期的,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发包,坚持市场化运作
严禁单位或个人自行发包和私自转包,对原来签订的低价长期合同,提请司法仲裁,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定,或重新签订合同(租金与同等面积同步调整),或同比提高租金
大队所有土地属于国有土地,承包收入,全额上交农场
第1页共7页(1)农业承包合同必须以先交钱后承包为原则,要求现金承包(农场要求在5月20日之前交清所有承包费)
(2)承包价格
2019年价格按2018年农场统一调价后的价格不变
若全场性价格上调则按农场文件精神执行
(3)垸前屋后、门口塘统一纳入合同化管理,在服从大队调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