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调研工作制度一、督查调研方法(一)同步调研法
督查人员结合督促检查任务,一边督促检查,一边调查研究,两项任务同步进行
(二)联合调研法
对一些业务性较强的督查调研任务,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组成联合督查调研组进行
(三)间接调研法
根据调研需要,利用下发调研提纲、及时催报等方法,发动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然后综合整理调研情况,并进行科学的定性、定量分析,从而全面反映决策落实中的情况
二、督查调研程序(一)确定调研课题
督查调研课题,可根据省委、省政府交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命题确定,也可根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部署情况自行确定
要建立和实行督查调研课题库制度,并结合督查局阶段性中心工作随时进行调整和充实
(二)拟定调研方案
课题确定后,要及时起草督查调研方案,并按工作程序报批
方案包括督查调研指导思想、调研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人员组成和工作要求等
(三)抽调调研人员
调研人员的选配要注意专业结构的合理搭配,以便互相配合,有效解决督查调研中可能出现的各类专业性问题
要确保调研人员素质,所抽调人员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人员确定后,应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四)开展调研活动
督查调研可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随机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调研过程中,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真实情况
要善于发现决策落实过程中不落实的问题和环节,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提出对策
要积极运用现代经济社会统计调查方法,把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起来,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第1页共2页依据
(五)起草调研报告
调查阶段结束后,要对掌握的资料认真整理、严格审核,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起草督查调研报告
起草人员要按照“站位高、事实清、问题准”的要求,力求起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