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计量管理制度一、经营者必须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格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做到秤准量足
经营所需的各类计量器具均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计量器具使用中要经常检查,专人负责,定期抽查测试,及时制止利用计量器具作弊、克扣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三、市场内应设立公平秤,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充分依靠经营户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经常性开展“计量信得过经营户”竞赛活动
五、对在计量器具检查中发现的“短斤缺两”情况,及时通报、及时处理,并登记在案
对屡教不改的经营户,可通过led屏、公告栏等对其进行曝光
情节恶劣的,应递交市场监管、技监等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第二篇:农贸市场计量管理制度农贸市场计量管理制度一、市场内的经营户必须自觉遵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二、对新进场的经营户所使用衡器,必须具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合格证》,才能进场经营
三、经营户如需要更换新衡器,必须购买有cmc标志(生产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衡器,且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才能使用,以确保计量的准确可靠
四、场内禁止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杆秤
五、场内必须依法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严禁用“斤”、“两”等作计量单位标价,做到标价内容真实、准确、规范
六、场内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超过检定周期以及检定不合格的商用衡器,违者将交由质监部门处罚
七、场内设臵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营造公平、公正的计量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八、市场内使用商用衡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办法》,由质检部门实行定点定时强制检定
九、商用衡器的检定,由法定的计量机构检定,各经营户第1页共10页必须积极配合
十、有以下情况的经营户
须自行把衡器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1)未按约定上门时间进行检定的;(2)上门检定不合格需修理的;(3)新购商用衡器没有检定的
十一、贴在衡器上的强检标签,各经营户必须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