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一、论文题目:论精神损害赔偿二、论文的背景、目的和意义随着大众对法律的认知不断提高,人们不光追求物质生活,也对精神生活品质有了无限向往,人们逐步意识到物质生活蓬勃发展的同时,人格利益的保护也至关重要
与此同时,在司法实践活动的推动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随着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从而取得了历史性的进展
我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也较为完善,但仍存在些许的不足,比如赔偿的客体范围比较狭窄,对于赔偿的认定标准还没有进行统一确定,数额的确定标准没有进行统一,相关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矛盾
作者从精神损害赔偿的历史发展切入,逐步解析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功能、基本状况,其中包括了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对象、赔偿范围、赔偿数额界定等问题,简单介绍了外国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现存的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本文进行了深刻的研究以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三、国内外研究概况本文主要采用如下几种研究方法:使用文献研究法在中国知网以及百度文库中收集在2015年以后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文章,其中有期刊、学术论文等相关文章
通过相关论文的收集和思考过诸多学者对于研究课题的定义,得出笔者自己的定义
通过比较分析法对不同学者的观点进行对比分析,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进行了深入分析
运用历史研究法对法律的历史发展进行刨析,了解精神损害赔偿的发展历史
最后使用概念分析法,文章通过对不同学者对精神损害的定义进行分析,得到了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定义
杨立新在《民法典对侵害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精神损害赔偿规则的完善》一文中,将侵权损害作为了文献研究的主题,其中也沿用了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
由此可见该制度的历史发展起源较为渊源,相对比与外国法来说,我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