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05]7号),设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原由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的职能
(二)增加的职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研究指导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安全生产工作政策;制定工矿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受市政府委托牵头负责对市级有关部门及县、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
(四)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监察职权
依法监察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第1页共3页法进行查处;组织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