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制度[苏格拉底李斯之死与民主制度的关系]苏格拉底与李斯之死异同及其现代启示高天明一,苏格拉底与李斯之死相同之处是二者均死于法律:首先,我们阐述苏格拉底的死因;苏格拉底生活的时代的司法基本情况是雅典"有公众法庭制度,这些法庭全体公民或由全体公民中选出的人们组成,有权审判一切案件,雅典的法庭"审判官人数六千,由公民抓签选出,当时雅典人民共有十族,每族选六百人
出席人数自四五百以至上千不等;审判苏格拉底案件的共五百零一人
"并且,所有的这些审判官任期只有一年,一年后将重新选出,而且,每个公民一生中只能担任两次审判官的职务
从上述描述可以知道,雅典的司法是大众司法,普通人可以成为法官,通过投票决定案件审理结果,这一点和现代司法理念(法官为专业训练人士)完全不同
当时的回避制度不健全
许多与审理苏格拉底案件的法官中,有些人和苏格拉底有个人恩怨,因此,审判结果不公正也就不奇怪了
另外起诉的罪名一是‘诱导青年’,罪名二是‘不敬城邦诸神,引进新神’
按照现代刑法思想,上述二罪名均是思想犯,不属于刑法主要打击的对象-行为犯-的范畴
因此,综上所述,苏格拉底的死因是当时的雅典民主司法制度,是制度的力量造成了苏格拉底的死刑判决
其次,我们来简单说下李斯的被判处死刑的原因简单来说,李斯的直接死因就是被赵高陷害所致
李斯是政治家,而赵高是个阴谋家,一心想向上爬,李斯是他的绊脚石,因此在秦二世登基后,赵高要设计陷害李斯
李斯被判死刑的直接事件是赵高说李斯的儿子李由(三川郡郡守)涉嫌通敌(陈胜吴广农民起义军),然后李斯就向秦二世奏章举报赵高有谋反意图
但是秦二世没有采信李斯的意第1页共6页见,反而认定赵高的意见合理(李斯要除掉赵高然后可以杀秦二世夺取君权)
而且该案件由赵高负责查办,负责侦查起诉审判,赵高通过刑讯逼供,取得李斯谋反的口供后上报秦二世,依据秦朝法律被判处死刑
从上述过程可以知道,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