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环境保护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干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环保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廉政谈话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原则,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从沟通、勉励、告诫等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
二、廉政谈话对象(一)局机关各股室、站、队的负责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局领导应找其谈心:l、工作发生较大变动(含交流)时;2、受到重要表奖或受到惩处时;3、工作和生活遇到较大困难或遇到挫折时;4、发现有违纪、违法等,或被群众揭发可能有重大问题时;5、在领导班子内部闹不团结或干部之间出现较大矛盾时;6、在干部考察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中,对领导干部反映的问题比较突出时;7、离、退休时;8、主动要求找组织谈心时
(二)全局干部职工,被反映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存在问题,或有一般廉洁自律问题、轻微违纪问题的,局领导都应找其谈心(三)重点约谈各股室、站、队的负责人
三、廉政谈话方式以组织谈话、主要领导谈话、分管领导谈话为主,一般进行个别谈话,也可进行集体谈话
根据需要专题安排,也可与第1页共29页任职谈话、免职谈话、诫勉谈话、信访谈话一并进行
四、廉政谈话内容根据需要灵活掌握,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
1、了解谈话对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工作的情况
2、了解谈话对象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主要工作实绩
3、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4、听取谈话对象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5、听取各单位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6、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
五、廉政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