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一、论文题目:我国居住权制度研究二、论文的背景、目的和意义1
研究背景就目前司法实务中的情况来看,居住权制度在婚姻家事及继承领域运用的频率比较频繁,这个现象反映出老人、离婚妇女、与父母一方同居的未成年人以及与老人共居生活的保姆等这类特定群体对于居住这一生活需求比较高,而现实的情况是这些需求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和保障,人们迫切需要一个基本居住生活的栖身之地
已颁布施行的《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具体规定表现在六个条文中,面对日益复杂的案件,仅有的条文显得过于单薄和抽象,主要表现在居住权设立方式、特定情形下主体和客体适用范围较模糊、居住权保障和救济缺乏明确的适用规则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法律工作者和学界去做进一步的讨论研究
结合实际情况对居住权制度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加以分析,对居住权制度进一步的发展完善,促进《民法典》在我国的顺利实行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
研究意义我国居住权制度的法律化,是对民心的顺应,也是法制发展的一大进步
一方面,新增居住权制度响应了当前国家经济发展和落实中央政策的需要,有利于完善国家民生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弥补了国家在保障民生配套措施的缺失现状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引起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猛,促使了房屋行业的相互竞争
老年人、离婚弱势一方等特定群体在基本的住房问题没有得到妥善的安置,这就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和法律完善保障措施的方式去督促相关社会主体对特定群体的基本住房问题予以重视
另一方面,有利于对居住权制度的理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我国比其他国家要晚很多才对居住权开始研究
本世纪初就居住权问题提及,法律实践的欠缺导致我们国家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研究仅仅是停留在学术上面,因此,有利于我国居住权制度在理论层面的研究和法律实践的进一步发展
三、国内外研究概况1、国外研究现状迄今为止,基于国情与经济发展的不同,对于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