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中的诚信原则摘要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体制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劳动关系也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其中劳动关系主体的失信成为劳动争议频发、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诚信问题已成为制约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诚信限制了不公平的劳动合同自由,也保证了合适的劳动合同自由。所以,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劳动法的自由与诚信之间的关系,并予以有效执行。本文回顾了国内外学者关于劳动关系、诚信原则及两者关系的研究现状,从诚信原则与劳动关系的基础出发,分析了诚信原则运用在劳动关系中的难度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同时,以诚信原则的基本功能为依据,分析了诚信原则补充新功能、限制性功能、修正性功能爱劳动关系中的运用,希望为人们进一步研究劳动关系中诚信原则拓宽思路。关键词:劳动关系,诚信原则,补充性功能,限制性功能1绪论1.1研究背景和意义我国古代,诚与信最早是分开使用的两个概念。“信”的本意为人言,人言为信,所以信首先就是城市不妄,遵守诺言,不欺诈,它要求人的一言一行都要遵守自己的诺言,不管这个承诺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凡是承诺过的事情就一定要兑现。“诚”既是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又是属于道德范畴,即代表物理,事理,又代表特定的伦理原则,道德精神和人的品质。可见,诚与信两者追求的是求真求实。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经济体制随着时代的变化及政策的影响也处于变化当中,这就导致劳动法律出现很多漏洞,劳动执法行为,如仲裁等也会出现很多问题:一方面,对于劳动者而言,用人单位为了降低劳动力成本,用种种借口拖欠劳动者工资或劳动报酬与付出有巨大差距;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为劳动者提供应有的保护措施等等;另一方面,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频繁更换用人单位也为用人单位带来很多经济损失。为了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发展,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将诚信原则贯穿到各个环节中。坚守这一个原则就要顾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及长远发展。诚信原则不仅仅是道德意识,更应该让这个原则深入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心理当中,这样才能使双方处于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当中。本文针对劳动关系中诚信原则所起到的作用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做出微薄贡献。1.2相关研究评述二战以后,西方国家在法律和政策上对制造业的劳资关系进行全面干预,劳资关系趋于缓和。对劳动关系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一时期劳动关系方面的相关理论和著作层出不穷,相关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对于劳动关系理论的研究,大概可以分为五个学派,每个学派有不同的理论见解。按照激进程度由浅到深依次为新保守派、管理主义学派、正统多元论学派、自由改革主义学派和激进派。新保守派认为市场在劳动力调节方面有着巨大的作用,通过市场的自动调节可以达到劳动力公平分配的目的。管理主义学派比较注重管理在劳动力和劳动关系之间的作用,主要关注劳动者对于企业忠诚度和劳动目的等方面。正统多元论学派主要关注制度主义方法论,对劳动关系的公平和经济效率进行了深入研究。自由改革主义学派主要对于劳动不公平、歧视、裁员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激进派关注的是劳动关系中所产生的冲突以及对该过程的控制。在这一时期萨默·斯利克特和埃德温·威特是最具代表性的思想家。进入新世纪,逐渐形成了多元化的研究态势,如张喜文、傅文第等着重从区域特征角度进行研究,于相龙、华应放、阚勇平等着重从教育培训角度进行研究,于相龙(2011)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政府路径选择》一文中分析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明确了各自的作用范围,提出政府应以“基本加特色”为路径,引导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吕鑫祥、耿相魁、凌彤炜等注重法律政策方面的研究,韩铁、余群英、董书礼、廖素清等进行中外比较研究。王爽注重实然的研究,王爽(2006)指出,国内企业具有劳动关系较为规范、劳动关系主体地位模糊、劳动契约关系虚置、经营者与职工的权力和利益差距逐渐拉大、管理层设置混乱、职工民主参与程度不高等特点。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劳动法的逐步完善,劳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