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WTO免责规定保护我国幼稚工业研究内容摘要: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和现实所面临的世界性的金融危机,使我国的许多产业面临难题和挑战
运用WTO的免责条款对我国的幼稚产业进行适度保护是我国企业和产业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要从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不同层面研究对幼稚产业所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战略步骤和制度保障科学构建,建立完善的三位一体的产业保护政策
关键词:免责条款幼稚工业适度性保护产业保护政策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对我国幼稚产业的发展和壮大带来的问题和困难
如何把困难转换为机遇,如何在中国开放性进一步发展的现阶段,进一步保护我们的幼稚工业,是我们应当研究的
在世界经济规则所允许的范围内,保护和发展我国的幼稚产业,是尤其重要的
一、我国幼稚产业的选择和WTO协定中的免责规定WTO协定中的免责规定,包括紧急限制进口、保护幼稚产业、国际收支限制、有关承诺或撤回、义务豁免
保护幼稚产业措施,就是允许成员方为建立某一新产业或对现有弱势产业进行改建、扩建或重建而违背承诺,施舍关税保护和数量限制的措施
幼稚产业选择
应以发挥贸易的动态比较优势为原则,按照国家中长期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借鉴产品竞争力、市场需求弹性、产业关联度、科技进步状况的标准来衡量,我国应在继续保持已经具有比较优势的制造工业同时,深入挖掘出这些行业当中的幼稚产业,以及努力培养整体都处于幼稚阶段的高科技产业
比如,汽车工业中的轻、微型车,纺织工业中的化纤产品
这些产品属于相关工业中高附加值或高技术行业,虽然其所处的大的工业分类整体在国际市场具有比较优势,但它们却是符合幼稚产业定义需要加以保护的
尽快扶持发展这些产业,有利于优化我国贸易结构,增强产品竞争力,获取更高利润
[1]产业适度保护指的是对不同的工业部门采取不同程度的、适合产业快速发展的保护措施
适度保护在适度性上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指某一时刻保护大小的适度,比如某时保护关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