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窗帘店合同甲方:身份证号:甲方:身份证号:甲、乙、两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合伙组织名称为:合伙经营项目为:第三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1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一)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2)未履行出资义务;(3)因故怠或重大过失给台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2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