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该古董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案情介绍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
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
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
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满意,但仔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
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
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
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1000万元
此后,李某向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正,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900万元
试分析: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
2.李某的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3.法院应如何处理
评析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一致,合同有效
2.没有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规定,显示公正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本案中的买卖合同不属于此种情况
首先,李某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虽然他不知道酒杯的真实价值,但内心已经知道其价值绝对超过50万元,在此情况下他仍然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法律上就应该推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而不属于因缺乏经验导致判断失误的情形;其次,李某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的时候,就已经准备事后主张合同变更,因此当然不存在被骗或者失误的情形,相反,李某心知肚明,不属于合同显失公正;再次,李某主张合同显失公正属于恶意,不应得到支持
3.根据上面分析可知,法院不应支持李某的请求应认定合同有效
撤销权与代位权的行使案情介绍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
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
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