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见下表)工程类型分类指标一类二类三类四类民用建筑公用建筑(单层)建筑面积高度跨度>5000m2>18m>24m>3000m2>15m>18m>1500m2>12m>12m≤1500m2≤12m≤12m公用建筑(多层)建筑面积高度>10000m2>30m>6000m2>24m>3000m2>18m≤3000m2≤18m住宅及其他建筑建筑面积层数>12000m2>12层>8000m2>8层>4000m2>4层≤4000m2≤4层工业建筑单层厂房建筑面积高度跨度>5000m2>15m>33m>3000m2>12m>24m>1500m2>9m>18m≤1500m2≤9m≤18m多层厂房建筑面积高度>6000m2>24m>4000m2>18m>2000m2>12m≤2000m2≤12m锅炉房单炉蒸发量总蒸发量>30T/h——>10T/h>20T/h>6
5T/h>12T/h≤6
5T/h≤12T/h人防工程人防级别——>3级≤3级——构筑物砼烟囱高度>100m>60m≤60m——砖烟囱高度——>50m≤50m——水塔高度——>40m≤40m——贮仓高度——>20m≤20m——贮水、贮油池单体容量>5000m3>1000m3≤1000m3——(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
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和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