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城项目分销合作协议甲方:地址:乙方:郑州居之恒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航海路碧云路正商泰园3号楼3102室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房源持有方)推荐客源并促进成交一事,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华南城项目位置:新郑市龙湖镇郑新路)(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联动销售工作,现甲乙双方就联动销售工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并签署本合作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一、定义1
客户报备: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备意向客户(包括客户的姓名、电话)
合作成交:是指乙方推荐的客户,及时向甲方报备,并在客户保护期内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
来访或带看:客户看房必须由乙方陪同客户到访,客户独自来访或乙方未提前告知甲方的,则不视为该乙方客户
二、客户归属确认1
增设辨客职位,建立微信报备群,由甲方设专人统一管理报备数据客户报备以姓名、手机号为准
预客户报备有效期为72小时
实际来访客户登记报备保护期为30天,保护期内客户归属无异议,超过30天后到访重新判定归属
成交客户追诉期为客户下定后72小时(非撞单情况下),超过72小时为自动放弃
如在72小时内须提供有效证据,包括2天内通话清单与预报备缺一不可
三、佣金结算及支付乙方向甲方报备并成交的有效客户,均认定为乙方成交业绩,佣金结算标准:1
佣金结算标准:合作期内,佣金结算标准:公寓为15000
00元/套;住宅为28000
00元/套;商铺总房款低于100万元,佣金为20000元/套;商铺总房款在100万-200万元,佣金为30000/套;商铺总房款在200万以上,佣金为50000元/套
联动销售期限:自2017年8月18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佣金结算方式:乙方提供有效账户,同时提交客户成交明细(以客户支付首付款并银行按揭贷款审批通过为准),经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