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房地产项目委托代建协议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开发建设“”项目(下称“本项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下称:本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1、本项目名称:项目暂定名为“彭城1号”,项目最终命名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本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
3、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平方米(约100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规划容积率,覆盖率,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底层商业面积平方米),地下二层(面积平方米)
4、本项目相关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合作方式1、根据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开发建设,采用合作分工、分期实施、各司其职、自负盈亏的合作方式
2、本项目以土地方(甲方)和代建方(乙方)的名义联合开发建设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提供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内容的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但不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2、甲方负责承担办理本项目开发建设前期的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报规报建、地勘、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等一切相关手续,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3、甲方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以内,应依法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如甲方不能按时取得上述许可及相关合法资质,或因前期工作中所产生的纠纷影响到项目后期的建设,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并负责取得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全力配合乙方建设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