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党的报告对新时期的教育发展提出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等几大教育发展的全新要求
下文是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保证教育设施规划建设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相适应,促进全市教育事业优先、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教育设施,是指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生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和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的场地、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
第三条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优先安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教育设施的基本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协调解决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县两级教育、发展改革、规划、国土、建设、财政、房管、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教育设施规划管理第六条本市教育设施规划包括市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和县域教育设施专项规划
第七条教育设施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并依据行政区划、人口居住分布状况、现有教育资源和中小学、幼儿园服务半径以及有关标准,确定教育设施的布局、用地范围、用地面积等内容
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第八条市、县(市)教育行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