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设计规范》[条文说明]GB50420-2007(2016年版)目录1总则3基本规定4竖向设计5种植设计6道路桥梁6.1道路6.2桥梁7园林建筑、园林小品7.1园林建筑7.3厕所7.4园椅、废物箱、饮水器7.7园灯7.9标识8给水、排水及电气8.1给水8.2排水8.3电气1总则总则1.0.1城市绿地设计要贯彻以人为本,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城市与自然共存,有利人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生态、景观、游憩环境,设计要体现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原则,同时要注意各种设施的安全
1.0.2本规范适用的范围: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
1.0.4绿地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等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
3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0.1城市绿地设计应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为区别“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单项绿地的总体规划统一称为绿地总体设计
3.0.2绿地设计必须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其用地范围既不能超出总体规划范围,更不得被任何非绿地设施占用或变相占用;绿地的出入口设置要综合考虑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流量、标高、附近人口密度、人流量等因素
3.0.4、3.0.5城市绿地设计是一项工程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创作活动.要继承弘扬我国传统园林艺术精华,并借鉴吸收国内外绿地设计的先进理念和技艺,结合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和审美情趣,不断探索、创造具有中国特色、地方风格和个性特色的城市绿地
3.0.6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化用地面积占总用地比例必须符合法定比例
城市绿地内的水面大小差别很大,可因地制宜,合理设置
绿色植物种植面积采用按陆地面积大小确定比例
3.0.7本条款规定是为了保护、利用拟建绿地基地内的原有植物资源
在旧城改造中出现工厂迁移等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