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60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34-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4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二年三月十五日二、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的经验,尤其总结了自GB50243-97规范实施以来的工程实践经验,依照建设部“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十六字方针,对原规范进行了全面修订
在修订的过程中,还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行业专家的意见,对主要的质量指标进行了多次探讨和论证,对稿件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