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就业导向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新模式【摘要】本文论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与高职生就业能力培养的关系,从教学内容设置、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案例运用等方面探索基于就业导向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新模式的构建,培养高职生“做人的能力”和“做事的能力”,最终形成就业能力
【关键词】就业导向职业教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高职生就业能力培养【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0-9889(2018)04C-0147-03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高职教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使之更加适应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国家特别强调,要切实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加快培育大批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因此,高职教育应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宗旨,注重培养高职生的就业能力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作为高职院校公共必修课,主要目的是解决“做人能力”的培养,必须遵循高职教育“能力本位”的独特发展方向,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努力构建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新模式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与高职生就业能力培养的关系“就业能力”最早由20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贝弗里奇提出,他认为“就业能力”是个体获得和保持工作的能力,即“可雇用性”
国际劳工组织认定,“就业能力是个体获得和保持工作、在工作中进步以及应对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变化的能力”
在我国,大学生就业能力在21世纪初就受到学者郑晓明的关注,他指出,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其实是大学生多种能力的集合,并非单纯指某一项技能、能力
在内容上,它包括“学习能力(指获取知识的能力,是就业能力的基石)、思想能力(是指思维能力、政治鉴别力、社会洞察力、情感道德品质的综合体现,是大学生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