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甲方(聘用单位);地址:乙方(受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立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1、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个月;2、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1、负责经理办公事日常事务性工作;2、负责办理各类文件收发、登记、阅签、清退、整理、归档、保密工作;3、负责办公室接听电话、转接电话,等来人接待工作;4、负责办公室文秘、信息、和保密工作;5、负责收集有关信息,和整理文稿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6、负责人事招聘工作;7、负责建立完善的员工人事档案;8、负责工作资料的打印、分类、归档、保管;9、统计每月考勤并交财务做帐,留底;10、负责总经理办公室的清洁工作;11、负责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12、建立完善的制度;第三条甲方聘用乙方方式:1、底薪:乙方自聘用日起前1个月内为工作试用期,期间每月甲方应支付工资元整
乙方工作满1个月试用期,转正成为公司一员,甲方将每月工资调整为元整支付乙方
第四条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在职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兼职,如有兼职情况,经甲方查实由于乙方兼职缘故造成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没收所得收入,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2、甲方的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在工作时间工作时导致的人身伤害,意外事故由甲方负责承担应该的责任;(战争,自然灾害等人为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第五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