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施工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由甲方负责承建渠县总工会“三中心一阵地“”装修项目水电安装工程中相关分项工程发包人给乙方实施完成,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的关系,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装修施工地点:__渠县东城云满庭____
2.工期: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8月12日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59500
00元人民币
(暂估1700m²,单价35元/m²)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1).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
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
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范围,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质量要求:优良
质量标准:按国家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
2、若乙方出现施工质量不达标时
应返工重做,造成甲方材料损失费用按成本价计算赔付
此赔付由甲方直接在本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材料浪费,按成本价3倍计算赔付,若出现工地材料偷盗变卖等情况,经发现后按原价10倍处罚,情节严重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