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方经友双方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就合伙经营服装零售业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第一条合伙字号、主要经营地合伙字号为:经营场所位于: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范围包括: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
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大写:______万),出资比例为50%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出资比例为5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交齐
各合伙人的出资存入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专用账户,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经营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要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本合作财务及日常经营由合伙各方共同聘请人员以进行,被聘情人员接受各合伙人的共同监督,日常管理由负责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执行,其他合伙人有权监督合伙执行人的各项管理及经营工作
第五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1.合伙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存续期间,如遇装修、大型拓展活动或增加经营项目、新增设施时,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拒绝增加出资者,其增加的出资额可由其他合伙人认购或招募第三人入伙,也可适当调减出资总额,各合伙人出资比例按本协议共7页第-1–页届时的实际出资情况确定,拒绝增加出资的合伙人放弃异议的权利
3.合伙人每月结算一次,次月15日分配上月经营利润
经营利润是扣除当月已结算的所有开支(包括弥补上月亏损)外的营业结余,由双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每月最后一日由各合伙人对本月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结算及库存盘点,结算及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