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前言一、导语1993年10月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是首都政治、文化、经济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总蓝图
依据总体规划确定北京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功能、城市布局、产业结构、发展规模以及建设原则
为了进一步实施深化总体规划,更具体地控制城市的建设,有必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以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体现北京政治、文化中心的功能,对本区的城市用地范围内的建设提出更具体的要求
其目标与任务,是通过对用地功能进行再细划,对各类的建筑及道路、市政、绿化等各种用地进行合理的安排,建立符合本区特点的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保护和弘扬古都风貌,为本区域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充分、合理的条件
第一部分现状分析报告一、朝阳区基本概况1
历史沿革朝阳区有着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从秦至隋唐,该地区隶属于广阳郡,后属于幽州所辖的蓟县,辽时归属南京(即燕京)道析津府,金时属中都路大兴府,元代将中都路大兴府改为中都路大兴县
明清属京师顺天府,仍为大兴县辖
民国14年(1925)设东西南北四个郊区,此为设区之始,时称北京市东郊区
民国17年(1928)改称北平市东郊区
1945年将东郊区划分为两个区:以朝阳路为界,以北为郊一区,以南为郊二区
同年分别更名为第十三区和第十四区,将原通县所辖的驹子房村划归该区
1950年8月易名第十区,1952年恢复东郊区名,并将原八区所辖的德胜门至清河公路以东地区划入管辖
1954年将安定门外公路以东、转角楼以西、土城以南地区划出,归入东四区
翌年6月,将朝阳门关厢、东便门关厢划归东单区;广渠门关厢、福州义园北墙外土道以北地区划归崇文区
直到1958年5月,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