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号:合伙人:身份证号:合伙人:身份证号:合伙人:身份证号:合伙人:身份证号:以上合伙人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经营管理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2,住所:;3,法定代表人:;4,注册资本(认缴制):元;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公司由以上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人以投入启动资金入股
1、第一次实际投资额为元,作为启动资金
(1)合伙人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2)合伙人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3)合伙人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4)合伙人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合伙人出技术,占启动资金的%1(6)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办理、资质办理、场地租赁、购买办公设备、筹建人员劳务费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若资金不足,再进行第二次按以上出资比例追加投资
(7)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各合伙人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8)合伙人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第二次实际追加投资额为元,作为发展资金
(1)合伙人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为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2)合伙人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为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3)合伙人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为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4)合伙人仍以技术作为出资,出资额为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5)合伙人出技术,占总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