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合同书甲方(出让方):大龙镇双龙村委会、九龙村委会(下同)地址:大龙镇九龙村双龙村乙方(受让方):贵州龙乡综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下同)地址:大龙经济开发区双龙村、九龙村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合同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甲方流转给乙方的土地作为种植,养殖,林木、花卉、果苗栽培基地等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更不得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如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经过村、组和流转农户认可同意后,才能施工建设
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甲方同意由乙方根据需要确定
目前暂定二十年,从2016年6月1日起,2036至年5月31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田共计陆拾贰点玖零壹亩(62
901亩,其中双龙村44
963亩,九龙村17
938亩)流转给乙方
该土地位于大龙镇双龙村和九龙村胡家湾地段(具体见大龙九龙、双龙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流转地块面积测量成果说明)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支付
土地流转费前五年不变,乙方按照每亩每年700元人民币支付
从第六年开始,在前五年流转费基础上每五年上浮10%
每年6月30日前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辖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在受让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