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津联泰四季丽晶公寓软装配饰工程合同委托方(甲方)深圳市恒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接方(乙方)深圳法诺家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传津贴法定代表人:程世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福田区深南中路6031号杭钢富富春商务大厦1808室地址:深圳市梅园路814栋艺展中心B座7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软装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共识,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第一条:项目概况1
1项目名称:深圳四季丽晶公寓第10层A2、B、C户型样板房1
2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与金鸡路交汇处1
3项目规模:项目建筑总面积3套共137平方米
4工程期限:共需__3025__天,开工日期_2010__年__8__月__20__日,摆场竣工日期_2010__年_9_月__2115__日
具体竣工开工日期以首付款到账之日乙方收到定金和首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30天
第二条服务范围2
1软装饰方案设计:家具、布艺、窗帘、艺术品、插花、挂(摆)件、摆件、灯饰等
2软装配饰等产品供应及现场摆放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3
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大写):贰拾捌万元,小写:¥280000
00元(不含税),合同价款中含购买家具配饰产品的费用,具体的家具配饰产品见
(清单见合同附件,)清单中的图片为设计建议图片,非实际的图片,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现场摆放位置和数量可能会调整,最后以实际现场摆放成果为准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第一阶段:在甲方确定通过认可乙方的设计方案并签署正式合同的后3个工作日内,即2010年8月20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价款额的¥280000
00元的5430%,即¥14112000084000
00元,其中5642000元作为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剩余5642000元作为合同首付款
第二阶段:在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