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当事人情况】第一条合同目的描述1
鉴于: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原则性意见,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第二条财产所有制1
双方婚前有明确所有权的财产,在双方结婚后仍归各自所有
若发生离婚,一方死亡等原因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双方协议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按以下方法处理:(1)男方名下的不动产,存款,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劵及其收益均属于甲方个人财产
(2)女方名下的不动产,存款,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劵及其收益均属于乙方个人财产
(3)男方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所得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所得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4)意外所得按照财产实际署名确定其归属
(5)其他财产按照财产实际署名确定其归属
(6)署名不明确,未署名的财产一律视为共同财产
第三条特别约定11
(1)当婚姻终止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
(2)当婚姻终止时,共同债务由双方平均分割
(3)当婚姻终止时,双方各自的财产仍归属于男、女双方个人
第四条家庭消费1
双方共同出资负担家庭生活
每人每月出资人民币【】元
当月实际支出超出部分由双方协商解决
当月盈余作为共同财产存入联名账户第五条夫妻代理权限1
(1)婚后共同财产的处理必须在双方共同认可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理
(2)双方对各自的婚后个人财产拥有自由处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处理婚后个人财产的行为进行干涉
第六条个人财产清单1
本协议签订以后,各自经手取得及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财产范畴)归各自所有
第七条婚前债权债务1
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第八条婚后债权债务1
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