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11-09签订地点:太原市晋源区甲方:(购方)太原市齐兴伟业造纸有限公司乙方:(销方)河北鹿泉市曲寨建材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抱犊寨牌水泥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品名、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吨)单价(元/吨)金额(元)普通硅酸盐水泥P
5300350
00105000
00普通硅酸盐水泥P
5300420
00126000
00合计:大写:贰拾叁万壹仟元整¥:231000
00元注:表中价格为送到并含税的价格(含货价、运杂费、装卸费等)
并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结算
二、质量标准: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以便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
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水泥标号执行GB175-2007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交货地点:太原市晋源区五府营村齐兴伟业造纸厂区内
四、验收及异议:1
袋重合格率达到GB175-2007国家规范标准
乙方按GB175-2007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试验结果报告3
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
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对进场水泥的数量双方共同清点,并办理入库凭证
若出厂数量和实际交货的数量不相符,以现场实际双方清点的数量为准
甲方应于收货十日内取样进行质量检验
如发生合同标的的型号、商标、数量不符的应于收货之日起十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