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租赁协议租赁方(甲方):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企业供应方(乙方):深圳市九鑫机械有限企业甲方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经市场理解和比较,确定将甲方承建的工程施工所需的外附式塔式起重机(如下称设备)交由乙方负责提供租赁,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减少纠纷,提高效率,本着友好协作、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租用设备的工程状况工程地点:工程名称:第二条、租赁设备名称、型号、费用及进场时间等见下表:设备名称及型号数量品牌型号单价(元/月)进出场费元/台QYZ63塔吊1台江汉561027000元/台30000.0元/台备注阐明:1、以上设备须为后来经正规生产厂家出厂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原则规定,有合法、齐全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文献;2、型号5610即:起重臂长为56米,最大自由高度米,最大安装高度米端头起重量为1.0吨;3、以上单价含操作手工资及保险、加班等,不得影响工程运转,以上单价不含税。乙方须每台配置两名纯熟且具上岗资格的操作手,两名司吊指挥人员,甲方免费提供操作人员食宿;4、每台设备进退场、安装、拆除费用30000.00元/台。乙方须为甲方提供安装、拆卸技术方案、检测调试合格证明等有关技术文献,同步保证安装、拆卸资质为深圳市立案许可资质且为同一家;5、进场安装时间为估计时间,实际安装及拆除时间以甲方告知为准。第三条、设备租赁期限设备估计租赁期限约为10个月,详细按其实际进场时间及实际退场时间计算。设备租金计费期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7日起开始算起,到设备拆除前一日止。但如发生因有关部门检测不合格、通不过审批所产生的时间(从设备租赁起始日期至检测不合格日期)不计入租赁时间内,乙方在设备租赁起始日期前必须将上报各项技术资料,但设备拆除时工程现场应具有拆除条件。第四条、租金及其他费用的结算与支付一、设备租金每月25日至30日结算,计费周期为上月29日至本月30日。租金及其他费用的结算和支付,按下办理:1、设备租金按月计算,结算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按设备数量*租赁单价2、假如局限性月,局限性月的租金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局限性月租金=设备数量*租赁单价/30*实作工作日3、在设备租金计费期内,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停机的,乙方按照正常单价收取租金,否则不予计取租金。二、租金及其他费用按月完毕计算手续后,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开具对应数额的协议单位正规收据,甲方在次月的30日前以支票方式付清乙方。三、设备安装正常使用并通过有关安装单位验收后3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设备进退场、安装、拆除及检测费30000.00万元给乙方;乙方在收款前须为甲方提供对应数额的协议单位正规收据。四、乙方指定为代表,负责设备保管、保养、人力安排等协调工作。第五条、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1、负责设备基础制作、测量、设备电力消花费用、机体外电源、照明及附属用品;2、负责地面吊装物的安全绑扎;3、负责对施工班组吊装需求的协调和进行吊装,设备运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防止超载和其他违章;4、配置通讯对讲设备,保障通讯指挥正常(乙方有权负责监督,如甲方不能保障通讯指挥正常,操作手有权停止操作);5、为设备操作人员在楼层搭设以便进入设备的安全通道;6、应为设备进退场、安装、拆除、调试和试运转、维修提供必要的准备及配合工作,保证设备进退场顺利。当乙方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或拆除设备、附墙件时,应提供两名架子工免费配合;7、在租赁期间,承担因甲方责任导致的设备维修和故障排除的有关责任和费用;8、负责租赁设备操作手的工地现场住宿,为操作手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住宿(休息)场所和床位;9、甲方免费提供电力、氧气和电焊机给乙方进行设备安装、维修时使用;10、甲方负责设备的使用证办理。二、乙方1、负责编制本设备的安装与拆除施工方案。负责政府主管部门在设备安装与拆除及施工过程中有关该设备顶升的所有手续的办理及预埋件的预埋、附墙预埋件制作安装,负责设备的地面指挥,负责避雷针接地的制安和提供本机所自有的防护、标识、标牌。2...